工商总局规范团购市场 团购过期退款难有望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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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3月16日11:06 来源:橙网-重庆时报 作者:李强
近年来,网络团购已成为一种重要的网络交易形式。而网站良莠不齐,在团购市场日益火爆的同时,相关的消费纠纷和投诉也在急剧上升。为了规范网络团购市场经营秩序,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出台《关于加强网络团购经营活动管理的意见》(下简称《意见》)。
《意见》规定,团购网站经营者不得排除消费者依法拥有的退货、退款等权利。特别是针对“预支付团购产品过期退款难”这一投诉热点问题,《意见》明确规定,团购网站经营者不得设定过期未消费预付款不退或者限定款项只能退回网站账户等限制。
“目前团购跟过去发布信息再集体进行‘团购’的模式完全不一样。”重庆西中管理顾问公司首席顾问师樊荣强说,现在团购需要提前打钱到团购网站账户上,“售后服务难”是最突出的问题,在这个环节上加以规范限制有利于维护消费者权益。
此外,为防止网络证据突然消失,工商总局还要求团购商品供应者的资质信息记录保存时间,从其在网站最近一次团购结束之日起不少于两年,团购商品或服务信息、交易记录,也要从团购结束之日起保存不少于两年。